讓情感自由-談同性戀與道德

2013年2月3日 星期日



文◎Emma(人間工作坊社員)

──1979年,瑞典把同性戀視為一種疾病。瑞典公民決定群起反擊,所以他們紛紛請了病假,理由是「我覺得我今天有點GAY 。」


     隨著思潮的激盪與遞嬗,現今社會對於同性戀議題的關心與日俱增,例如國際知名導演李安的電影作品《斷背山》、亦或在世界各地遍地開花的同志大遊行云云,均表彰自古而今社會對於此議題從「禁忌」到「討論」的進步。因此,你或許和我一樣,對於上述瑞典公民幽默的反擊不禁莞爾一笑。 

     笑那當時瘋狂的世界,而忽略現今赤裸裸與血淋淋的真實。 

什麼是同性戀? 

     同性戀者是指會對同性產生性衝動與情感向往的人群,而某些宗教將此情感表彰視為一種不道德的「罪惡」,甚至加以刑罰。他們認為是否為同性戀取決於個人的選擇,這種選擇可以透過療程改善,讓同性戀者改變自身性取向以符合世俗眼光。然而,此種說法受到醫界批評。例如,美國精神學學會於1997年表決通過,認為從事此療程的醫生缺乏職業道德。醫界研究亦顯示同性戀者各項指標均正常。換言之,同性戀不是一種疾病,更不是一種選擇。一個人是否為同性戀,與道德無關。 

如果說,有一天 

     以前看過一個電視節目找來一群同性戀者訪談,談關於他們自身的認同障礙、異性戀霸權壓迫的影響、社會大眾的歧視等等。其中有一個橋段是安排互不認識的兩個人,分別代表家長與子女的兩個身分進行對話。那位家長用著嚴厲地責罵語氣質問另一位莫約二十多歲的女同性戀者,他說:「難道你的父母不會對你感到失望嗎?何必把自己搞得男不男、女不女?妳的責任感在哪裡?請還妳的父母一個正常的孩子吧!」激動的話語參雜沉重的情感,場面一度火爆。 

  女同性戀者紅了眼眶,沉默,並將她伴侶的手握的更緊。而後,在一旁的主持人打破沉默,說了一句話,沉甸甸壓在心頭上幾乎讓我喘不過氣。 

  「難道同性戀就不是你的孩子嗎?」他問。 

  沒有人回答。無聲的答案比任何尖銳的話語都讓人心疼。 

     那一刻,看著影片我盯著螢幕想,如果說是我處於風暴中心,我會怎麼做?是懦弱地隱藏自己,騙自己也騙別人,好讓虛假的表象維持。還是勇敢面對一切冷漠與歧視,只為捍衛愛人的權利。許多猶豫與掙扎,或許只有經歷過的當事人才懂。可當我閉上眼去試著想像他們所遇到的困境,那冰山一角的現實已足以讓我顫慄。

是非對錯 

     人們叫你做自己,然後他們因你的情感理直氣壯審判你,這不是一件很好笑的事嗎?我們都在愛與被愛中掙扎嘶吼,咬牙經歷一切風風雨雨,即使流過淚受過傷也不放棄,跌跌撞撞地朝著自我目標前進,為的是什麼?不過是求一個知心伴侶罷了。 

     我們肯為另一個人改變自己,有時卑微有時任性,委曲求全亦或是蠻橫自恃。無論是哪一種形式,都無法否認愛的魔力。日升日落,這世界如同旁觀者逕自運行,不在乎人們的七情六慾,可我們身在其中,失去愛就好像失去全世界。而諷刺的是這個社會,用著加冕著華麗外表的道德,控訴最純真最原始的情感「違反天性」。那鄙視與厭惡的壓迫,告訴你:愛一個人有錯──只因為他/她的性別。 

     我不是要一昧地歌頌愛的偉大,事實上,愛或許也是佔有是忌妒。箇中滋味只待每個人細細品茗。我只是對世人有個不解的疑問,愛一個人真的錯了嗎?說的好似情感由得人選擇,倘若如此,人與機器人又有什麼分別? 

爭議與態度 

  同性戀一直是社會倫理或個人權利所探討的重點,而同性戀究竟是先天、後天,可選擇與否、環境所塑還是基因作祟一直都存有爭議。撇開那些爭議不談,就我認為,因為一個人伴侶的性別,而決定一個人對另一個人先入為主的態度是極為荒謬可笑的。感性的同理心與理性的判斷力才是人與人相處的基石,畢竟,無論一個人愛的是男人還是女人,尊重、體諒與關懷才是互信的基礎。 



0 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