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教室,好難啊!

2009年9月17日 星期四

文◎郭書瑋

案例一
新生入學,對於新的環境、新的校園,大多是不熟悉的。某系學會依照往年的慣例,貼心的向學校借用電腦教室,希望可以帶著學弟妹一起選課,讓選課不會成為新生的困惑,並且在此時向新生告知相關注意事項,然而如此貼心的傳統,想不到在今年卻碰了釘子!

在場的工讀生表示:「借用辦法已經改變,今年電腦教室將不再借給學生單位。如果系學會仍希望借用教室,請回頭聯絡系辦,以學校單位(系所)的名義發送公文,完成借用程序。」進一步追問的結果,才知道今年負責電腦教室借用業務的老師,目前竟然在第二校區工作,因此詳細情節不得而知。雖然十分錯愕,但為了完成借電腦教室以供新生選課教學的任務,這位同學還是回到系辦請求代發公文,不過系辦的回答才真令人玩味:「公文?我從來沒有聽說過呀!?」



案例二
根據新的求真廳借用辦法,校內學生借用竟然要付巨額費用!!空調費、器材費、水電費、清潔費、假日使用並要加付加班費,這些林林總總的費用,半天就要3500元。某學生團體幹部就表示,求真廳根本不會用到什麼水,竟然要付水電費1000元,這樣高額的費用,看到都快要哭了,不禁納悶:「明明都交了學雜費,為什麼社團付辦活動辦得要死要活,還要被剝第二層皮?」

這兩個案例雖然看似冰山一角,但已充分顯示了校方對於學生團體發展的極不重視。

看到這裡,相信校園內無數現任的、卸任的社團領袖、幹部都能感同身受,東海現行的校園空間借用辦法不但規則很模糊、程序很複雜、事權很分散、價格很昂貴,行政效率也…不是很好。諸公若不信,可參閱今年四月剛通過的〈東海大學教室借用辦法〉,其文章之艱澀難懂有如天書,變幻莫測有如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而且頒行全校的「天書」還不止一部,一人一把號,各吹的調,學校各單位自行其是,借不同的場地,就得參考不同辦法,學生搞不懂辦法,也只好任校方擺佈。

我們想問,為什麼東海的學生團體借用自己學校的教室竟是如此的複雜?根據案例一的脈絡來說,借用此教室需要透過系辦發公文,且負責老師在第二教學區。為和身為校園主體的我們,使用校園空間要經過如此繁瑣的程序,此外負責此事的事權也過於分散,使用地點在大智慧科技大樓,負責簽收的老師卻是在第二教學區!! 如此分散的管理權,讓需要使用的同學勞命奔波。

其次,不只是求真廳,連銘賢堂、中正堂、茂榜廳等...(附表二),皆須經濟弱勢的學生負擔高額場地費用。校方的一貫說法是:「使用者付費。」但是使用者付費的概念是企業和市場的邏輯,這裡是一所大學,應該是以服務和教育為主,不是以營利賺錢為目的。此外,學生借用場地,舉辦的活動,享用的成果是全體的學生,服務的是這所校園,如今卻要求服務校園的學生們負擔高額的使用費,有道理嗎? 而今學校不就正在推行服務學習嗎?可是學校的政策為何是阻擋學生服務學習的機會呢? 經濟結構上屬於弱勢的學子們使用校園空間,卻需要負擔高額費用,或許這所基督教大學已經忘記芳威廉先生所說的話:「這是一所為台灣人民服務的大學。」

我們認為,課外活動也是大學教育的重要一環,校方應該重視。這幾年,學校正大力推行博雅與全人教育,可是對於學生團體的運作與發展,卻絲毫不關心。連最基本的校園空間借用都困難重重,不但辦法規定寫得落落長,程序複雜,還要繳交各種企畫書或是公文、再不就是要付高額的使用費用,難道東海已經淪為學店了嗎?參與社團的過程對同學們來說,是一種學習,一種成長,是培養多元的興趣以及專長的重要機會,校方應該重視,不該處處阻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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