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見請向學生會反應,或私下來溝通...」

2009年10月28日 星期三

 文◎洛書

學生會?表達意見的唯一途徑?

私立東海大學學生會,受全體會員之付託,依學生自治精神,以追求學校進步,促進校園民主,維繫校園和諧,爭取會員福祉為目的。

-東海大學學生會組織章程宗旨

有時候幫誰講話,教官就會覺得我站在你們這邊,喔我幫教官他們講話
就覺得我是學校的人幫學校講話
所以,我覺得我的角色是很難去,就是去幫你們,就是去講什麼話

-東海大學第二十一屆學生會會長賴志政

一 定有人在看到這篇刊物前叨念:「我們就已經有學生會了,還嘴砲什麼」,但看完本節引文,大多數的人應該會承認:「我們的學生自治真的出了問題」。但同 時,也會有人跳出來為學生會辯護:「學生會的幹部們都很忙碌呀!每天辦了那麼多活動還不是為了學生們!你這樣說真是太過份了」

到底孰對孰錯?答案是都對,因為這是兩個不同層面的問題。



如果今天學生會僅身為一個辦活動的「學生活動中心」,那麼這種苛責或失公允,但今天的學生會名義上是一個「代表全體會員,執行其職權」的學生會,這便值得我們全面檢視,甚至直言針砭。

學 生會本質上就是一個畸形的組織,它一方面代表了「所有東海大學學生」的權利與權力,但面對學校,學生會又只是「校方學務處課外活動組輔導的學生組織」而 已。學生會在某些層面上與一般學校社團沒有不同,學生會有「指導老師」(奇怪吧?一個指導代表「全東海學生」的機構的老師欸,想必地位應與校長相彷彿), 屬於自治性社團,甚至列入社團評鑑和其他社團一起比賽。

學生會因此沒有權力成為具有主權的學生政府,但在名義上又 「代表全體會員,執行其職權」,所以折衷的辦法就是「不斷不斷地辦活動,跟學校盡量不要有衝突」,成為一個「超大型服務性社團」來不停處理事務性的行政工 作,而學生會既然未能對參與影響校園事務發揮實質的作用,學生自然對其參與意願不足,只能夠吸引想學習處理行政工作或是服務性的同學加入,當學生會吸引的 成員都只會處理行政工作時,便與學生期待的「學生作主」有落差,故學生會與學生的隔閡自然就越來越大,學生會會長與學生議員的投票率也就越來越低,甚至不 到10%

到了後來,甚至被選上的會長都不知道自己應該站在哪一個角色,他並不全然知道,自己是東海學生選出來代表 學生的,而非學校與學生妥協出來的溝通人選。他的主要位置理應就是站在學生這邊幫學生說話,次要位置才是當作學校與學生之間的橋梁。學生會只該在一種狀況 下會幫學校說話,也就是「短暫的配合學校會為學生帶來更大的利益」時。其它時候,學生會應該彎下腰拉近與學生的隔閡,並挺起身為了自身與代表的學生向學校 爭取權益。

但我們也知道,學生會的成員也是學生,且因為結構性問題當了非常久(比筆者年紀還大)的「超大型服務性社團」,他們可能辦活動就已然分身乏術,或是缺乏相關的概念與思維。

或許,我們應該對學生自治有著全新且更貼近生活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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