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媒體壟斷

2013年2月3日 星期日



文◎黃瀚緯(社會系100級)
 
引言

  時間很快,很快又讓我們相遇,在這天空灰濛、風雨無止息的街頭上,為守護過去染紅的自由,用盡全力。過去,我們穿著雨衣一起站在媒體巨獸的嘴前,不斷呼喊、不斷用力,捍衛我們得來不易的民主自由。我們失聲喊叫著,請全台灣的人們張耳聽,聽聽真實的聲音,是多麼悅耳、是多麼讓人憤怒;我們怒視著壟斷者,請大家張眼看,看看權力的劍,是怎麼傲慢砍向、怎麼偷渡、怎麼蠶食台灣驕傲的價值。

媒體壟斷的嚴重性

  我們都知道,只要是報章雜誌、言論都會有它的不客觀性,不可能完全中立的陳述每件事的角度,因為事件太廣角、每個人看待每件事的感知都會各異,在敘述一件事時,多多少少的帶有敘述人的觀點,但我們不管同意與否,只要不是謊言、捏造事實或牽涉毀謗,我們都會捍衛這些言論,而這就是言論自由的保障,我們能大膽假設、能合理懷疑、能大聲說出。
   媒體又是更嚴格的概念,因為他有個更高的位子,直接提供給大眾知的權力,透過專業的媒體人、配備、組織等告知社會大眾什麼事情發生、如何看待事件的角度、事情的輕重緩急(報導頻率、次數)等,所以通常媒體大多陳述於事實(理想),而不做事實的解釋,在理想狀態下,這是為了使事實更真實,而不受有心人的干擾與影響。

  那不做解釋是否就全然客觀呢?嚴格來說,其實不然,社會上時時刻刻有許多事情不斷發生,而並非每件事都能被發聲。有權控制、決定的就是媒體,而有意無意的,媒體對於事情報導角度也是非常主觀與可議的,我們如果不是事件的當事者,不可能完全一清二楚,所以看事情的角度其實很容易被影響,如果媒體是惡質的,那把社會的輕重緩急刻意顛倒,以誤導人民、國家現狀的走向,欺騙大眾該危機的時候感到安逸,安逸時刻又製造假象產生危機,使社會難以安穩、平順,都是可能當媒體失衡發生的事實。

  所以,市場上不會只有一家媒體、一種觀點,而是各式各樣的多元聲音與多元文化,都能被公眾看見,讓大眾可以自由選擇,也只有當能有選擇的情形下,對事實保有判斷能力,言論壟斷才不易發生,因為正常的公民有自身判斷事實的能力,會知道惡劣媒體不斷放出惡質新聞,我們會抵制、會批判、會讓它倒下!反之,如果今天媒體被壟斷了,我們就再也無從聽取多元的聲音、角度,無從選擇正確的方向,就沒有別的力量箝制這巨大力量了。

 不適格財團,染指第四權

  旺旺中時不適格的誇張理由一籮筐,慢慢說,最早集團主席蔡衍明曾說「關於六四天安門事件的屠殺報導不是真的」、「中國在許多地方是很民主的」以及「記者雖然有批評的自由,但是下筆前必須考慮後果」。意思是,他可以編造歷史不負舉證責任、他可以大量置入性行銷、不斷業配他的新聞、他可以用權力威脅、恐嚇編輯、記者、主播,控制著新聞報紙的內容、迫害所有異己,而這些只是他不適格的部份原因。

  台塑集團先前製造許多的環境迫害(如麥寮六輕廠),如果掌握媒體,是否能做出公正、客觀的報導,我們是擔憂與懷疑的,尤其台塑曾經控告過持反對意見、提出實際環評的學者,刻意造謠、誇大該集團發展輕化工業的好處,刻意忽略、避談所帶來地種種外部成本,種種歷史因素使我們很難信服台塑適任媒體經營者,同時合理懷疑,媒體的專業與台塑本身產業利益也難以分離。

  更令人擔憂的是,蔡衍明對外表示,該集團就是收受中國資金以購併媒體,對外宣稱,為何台灣政府要讓他「偷偷摸摸的賺錢」,不讓他賺「光明正大」的錢。但我們要告訴他,這不是光榮的錢,這是迫害台灣長年努力,得之不易的民主價值的黑心錢,所帶來的嚴重性遠超乎他的想像。

  如果所有真相被掩蓋,就將是嚴重的國家安全問題,這背後龐大的運作力量、中國資金的介入,已經不是個人或團體能抵禦的,不是我們拒看拒買就能靠市場機制抗衡,我們必須思考如何能永續對抗,政府必須重視嚴重的國安問題,也許透過國家力量,保障台灣的民主環境,不讓自由再度染紅!

政府應承諾的四點保障

  有人說,中國用媒體代替軍隊的作為落伍了,網際網路的崛起,有意識的公民根本不信任有目的性的新聞媒體,但我認為,只要是不誠實的、洗腦的、單一壟斷的非全然事實的新聞,只要有一個人看、一個人無法判斷,我們都不該退讓,因為台灣沒有一個人應該被欺騙!為此我們提出以下訴求:

 一、政府勿裝死,嚴審併購案:要求公平會、NCC、金管會等主管機關,依照立法院通過的八項決議,積極嚴審壹傳媒併購案。

 二、反媒體壟斷要立法:政府在完成《跨媒體壟斷法》立法前,不得通過任何包括本案在內的爭議媒體併購案。

 三、反中國因素干預,要政府表態:反對中國因素干預台灣媒體自由,要求政府對此現象表態,提出應對之道。

 四、力保新聞自主,聲援壹傳媒工會:要求壹傳媒資方立刻依照工會主張,簽訂《團體協約》及《編輯室公約》,保障新聞自主及基層工作者勞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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