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運動-土地正義的未竟之路

2011年11月14日 星期一

文◎許洧誠(歷史系99級)

    今年7月,台東卑南鄉刺桐部落美麗的杉原海灘上出現了這樣一個景象:一群原住民藝術家搭起了簡易竹寮,準備對沙灘另一頭興建中的、與周遭自然環境極不協調的美麗灣飯店進行長期抗爭。

    這一切,卻只是台灣原住民大大小小抗爭運動中的滄海一粟。

原住民運動的源起

    日治時代,殖民政府實施一系列的「山林田野調查」,將所謂的「無主地」收歸國有,並藉此圖利日籍資本家,如同漢人一般,對沒有私有財產、契約概念的原住民進行土地與生存空間的剝奪、佔有。

    二戰後,接替日本統治的國民政府,從日本人手中接收了大量公營事業與公有地,繼續把持大量資源,這種由國家壟斷公共資源的結構依然不動如山,原住民仍舊無法擁有他們世世代代所賴以為生的土地,成為在故鄉漂流的浮萍,落地生根似乎遙不可及。

  1980年代末期,台灣長達38年的戒嚴解除,威權政府嚴密的控制體系趨於瓦解,長期受壓制的民間聲音得到釋放,各種各樣的社會運動此起彼落,人民首次能安心走上街頭,表達自己的意見。而長久以來飽受欺壓、受到政府忽視的原住民,亦投入了爭取自身權益的行列。

還我土地

    原運的訴求主要有還我土地、還我生存權以及恢復傳統姓名、母語等,其中最重要的當屬與生存有直接關聯的還我土地運動。19888月,近兩千名原住民朋友,身穿傳統服飾,在台北街頭高喊「為求生存,還我土地」的口號,揭開了原住民爭取土地權與生存權的序幕。

    而近期的還我土地運動,以杉原居民的抗爭為例。當地阿美族人為杉原灣取了個貼切的暱稱-「冰箱」,是當地居民世代共享的漁場,每當有客人來訪時,他們便會到海邊捕魚,熱情款待。但擁有該地所有權的台東縣政府,在未徵詢居民意見的情況之下,於2005年以開闢財源、引進觀光旅遊業帶動地方發展為由,將杉原海灘6公頃的土地以BOT形式和完工前後每年12萬、36萬的低廉租金租給了美麗華集團。一紙50年的合約,讓這片刺桐部落居民千百年來共享的海灘,染上了濃厚的商業色彩。

  2010年,高等行政法院一審宣判台東縣府與美麗灣飯店因環評程序不符規定而敗訴,必須立即停工,但縣府不但不理會,甚至迅速核發建照給業者,公然帶頭違法,視司法如無物。縣長黃健庭更義正詞嚴的表示,美麗灣開發案是一個帶動飯店業者進駐的開端,若該開發案無法通過,將影響其他投資者對於東部的投資意願。在這種經濟發展高於一切的思維底下,所隱含的是對人民生存權、工作權以及環境保護的極度漠視。

    首先,飯店在施工期間曾遭遇颱風,工地中隨地擺放的化學物品與廢棄土被雨水沖刷,大量流入海中,且許多鋼筋、水泥製成物等深埋土中,已對生態造成嚴重的危害。縣府甚至以「分段出租」的方式,把土地劃作數塊,協助業者規避環評,將法律玩弄於股掌之間。

    其次,業者表示,美麗灣飯店開始營運後,將大量招募當地居民,創造就業機會。但釋出職缺多是清潔人員、服務生等薪資低廉、較不需專業技術、替代性高的工作,且當地居民年齡層偏向中老年,如何能保障就業?而將珍貴的公有土地,以低廉的價格租給私人財團謀求自身利益;將本該由全民共享的公共資源供給私人營利,這種罔顧人民生存權益的作法根本不合理!

建國百年,我的「冰箱」在哪裡?

  今年是中華民國建國百年,全國上下無不熱烈慶祝,各式文宣不斷地提醒人們:這個國家的誕生是奠基在無數先烈的犧牲之上,得來不易,我們更應珍惜今日的民主成果與生活的富足。但這番話語對照現下許多原住民部落的處境,真是格外諷刺。

  以影響花東地區土地利用甚鉅的《東部發展條例》來說,未來一經通過,大型財團便可在政府「促進產業發展,帶動地方經濟」的保護傘下,用便宜的價格換取大量的公有土地,進行以私人營利為目的的開發,而原本就處於弱勢的原住民部落居民與脆弱的自然環境,要如何抵擋由國家、財團所組成的這隻永不止息的開發巨獸?

  當主政者自滿於眼前的歌舞昇平,人們沉浸在一片社會和諧、生活富足的表象之時,仍有為數不少的原住民,為了爭取最基本的居住空間保障而勞碌奔波,與理應捍衛人民權利的政府機關進行繁瑣的公文往來,面對行政的無理顢頇;而當許多人被《賽德克˙巴萊》裡,莫那魯道領導族人對抗暴政、捍衛尊嚴與傳統的英勇故事感動之餘,也有諸如杉原灣等地的居民起身反對政府不公與國家暴力的真實案例,在你我身邊不斷地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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